黄石港区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成绩及面试前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2023年黄石港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公告》、《2023年黄石港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及面试前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1.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划定
根据有关规定,确定2023年黄石港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卷面成绩(总分200分,单科最低合格线为45分)最低合格线为90分。凡是报考了黄石港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考生,《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笔试卷面成绩之和达到9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笔试成绩及排名
详见附件1。
二、面试前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6月6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资格审查地点
黄石港区教育局2楼会议室(黄石市内乘坐20路、6路、14路、62路公交车到黄石港区政府站下)。
3.资格审查对象
详见附件1。
4.审查需带材料
二代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及学历备案表、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证认定受理证明原件,并承诺在聘用手续办理前将教师资格证原件报黄石港区教育局审核,否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以上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同时,提供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1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后面提前写好姓名及报考岗位)和2023年黄石港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1张。
已是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现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不能按时提供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其它事项
1.拟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的考生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未在 6月8日17:00前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放弃声明者,后果自负。已是在编公办人员身份的考生在6月8日17:00前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另行通知。
2.对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714-6384212
附件:
1.2023年黄石港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成绩一览表及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2023年黄石港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前资格审查表(样表)
黄石港区教育局
黄石港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日
附件2:
2023年黄石港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粘贴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的两寸照片) | ||||||||||||||||||||||
政治面貌 | 出生年月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毕业 时间 | ||||||||||||||||||||||||
学历 | 学位 | 教师资格 种 类 | |||||||||||||||||||||||
取得职称及时间 | 报考学段 | 报考学科 | |||||||||||||||||||||||
移动电话 | 1、 2、 | 身份证号码 | |||||||||||||||||||||||
现工作单位 | 家庭详细住址 | ||||||||||||||||||||||||
是否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辞职时间) | |||||||||||||||||||||||||
学习经历 | |||||||||||||||||||||||||
工作经历 | |||||||||||||||||||||||||
家庭主要成员 | 关系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党派 | ||||||||||||||||||||
审 查 内 容 | 名 称 | 核查结果 | 审查意见 | 审核人签名 | |||||||||||||||||||||
学历证书编号 | |||||||||||||||||||||||||
学位证书编号 | |||||||||||||||||||||||||
教师资格证书号 | |||||||||||||||||||||||||
笔试准考证号码 | |||||||||||||||||||||||||
信用信息核查情况 | |||||||||||||||||||||||||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 |||||||||||||||||||||||||
主管部门意见 | |||||||||||||||||||||||||
承诺书
以上信息本人已确认,本人保证提交的上述信息资料及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按有关文件要求,取消本人聘用资格,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考生签字): 2022年 月 日 | |||||||||||||||||||||||||
报考单位主管部门复审结论 | 1、审核人签名:
2、资格审查负责人签名: (盖章)
3、考生签名确认 2023年 月 日 |
注:1、联系电话填写2个,第一个为本人电话号码,第二个为本人直系亲属电话号码。
2、此表一式两份,港区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各一份,资格审查时一并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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