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突出重点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打造“阳光政府”,稳步推进全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了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在《关于开展全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我办印发了《黄石港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推进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中的职责任务,为全面落实此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上半年,区政府门户网站新增1个法定主动栏目页面、4个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区直部门4个);政策文件更新20条,基层领域信息公开257条,动态新闻更新369条,基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同比增加10%,清除信息噪音5条,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噪音基本消除;共处理依申请公开2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给予申请人答复,申请人均表示满意。
(二)明确了政策文件解读标准要求。为着力提升全区政策性文件解读质量,力求让群众“看得懂”“喜欢看”,出台了《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以案例的形式明确了政策文件的解读责任主体及审签流程,规范了政策解读的对象、内容及公开要求,对各部门政策解读工作有了规范指引。
(三)搭建了政民互动新平台。进一步提升了政府门户网站服务用户的能力,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相融合,构建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的公开模式。新设群众意见征集信箱,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保三日内回复信息,上半年处理了10条群众意见,公开6条回复内容,并通过电话回访的方式检测答复质量,有效保障了群众参政议政的权益。
(四)提升了网站安全保障能力。为保障政府网站安全运行,我办会同第三方共同制定《政府网站24小时轮岗值班监测制度》,安排值班人员分别从“系统CPU利用率”、“数据库启动和运行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排查,记录备案网站运行日志,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黄石港区政府网门户网站自2019年正式运营以来,已积累4年多的政府信息,其中专题专栏、重点领域公开、重点中心工作积累信息较多,我办对区政府网门户网站隐藏的错链、断链问题进行全面扫描、排查,共发现错链、断链问题121处,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五)完善了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我办联合区委宣传部集中力量对全区政务新媒体进行了一次全面盘查,重新进行了备案和清退,加强对基层政务新媒体精细化管理,推进基层政务新媒体高质高效发展。目前全区12个政务新媒体严格落实了《湖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备案要求,履行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备案职责,信息发布和更新及时有效。其中沈家营街道、黄石港街道、花湖街道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均开设互动交流和办事服务功能,实现了政务新媒体与政府门户网站、湖北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增强了政务新媒体服务用户的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责任压得不实。部分单位没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对于本部门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均执行不到位。如:区住保局、区司法局、区民宗局等部门从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至目前区住保局2023年文件更新次数为零,区司法局和区民宗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基础栏目中的“领导之窗”页面经提醒多次后仍然停留在2021年6月;区住保局、花湖街道、区文旅局、区应急局、区科经局、区水利湖泊局、江北管理区、黄石港街道、区教育局等单位2022年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仍未整改完成,将直接影响我区在全市二季度考核中扣分;上半年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胜阳港街道、沈家营街道、江北管理区开展政策解读1次,距离“承担公开领域多的单位每年完成相关解读2次以上、承担公开领域少的部门每年至少完成相关解读1次”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二)政民互动不够重视。对于政府网站意见信箱中群众反映的问题,有的单位在处理及回复过程中存在敷衍塞责的问题,导致出现超期回复或者不回复的现象。在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有的单位仍不了解本单位公开的范畴与不公开的范畴,混淆两者界限,或者简单“一刀切”,以“涉密”为由拒绝受理群众合理申请,导致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损害政府公信力。各街道(管理区)、各相关部门结合业务工作和社会热点开展调查征集活动较少,全区上半年调查征集活动次数仅3次(区纪委监委、区信访局、区政数局各1次)。
(三)政务新媒体备案不全面。今年3月,区教育局2018年开设的“黄石市黄石港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被省政务管理办通报其未进行备案、长期未更新,我办与区教育局对接,督促其按要求整改,区教育局尽管当时立即落实整改、按要求进行了更新,但近期我办检查发现,区教育局自行将公众号关停、没有报我办进行注销备案。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一是细化考核要求,根据省、市第三方机构测评的相关指标,不断细化对各部门的考核要求,实现由只注重公开“数量”到“数量与质量”并重的转变,推进以评促建。二是设置加分指标,激励各单位主动拓宽公开范畴,开辟特色公开领域,展现主动作为担当。三是创新数据应用,主动加强政务数据开放,助力数据发布与智能政策问答库建设,以数据赋能促进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二)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实时监测,加快非涉密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开展集约化平台、信息化系统等安全测评。彻底排查已停用的政府网站域名ICP备案、网安备案等备案信息及已停用的政务新媒体帐号注销问题,防止政府网站域名和政务新媒体帐号被恶意利用导致负面影响。
(三)加大门户网站特色创新力度。对政府门户网站页面进行优化升级,开发办事服务导航页面,突出展现黄石港区特色办事服务、数据发布、基层政务公开等亮点栏目。积极拓展网站功能模块,进一步对接黄石港区信息化项目进入政府网站,推进黄石港区12345市长热线端口与黄石港区政府门户网站相适应,实现互动数据实时更新,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四)统筹推进冲刺年中考核工作。年中考核工作直接关系我区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排名,我办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的目标考核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对标对表、查漏补缺。6月底将组织全区相关部门开展业务培训,深化各部门对相关法规条例认识、平台操作熟练度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五)加快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根据《黄石市推进2023年公共数据向社会开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结合门户网站公开数据、市共享交换平台已共享数据项以及数据所在业务系统情况,全面编制公共数据资源目录,明确数据更新周期,推进公共数据资源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开放,为公众提供浏览、查询、下载、统计等服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6月30日前完成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编制、8月30日前完成数据报送对接)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数据开放共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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