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加快临空黄石港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五年,也是审计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服务推进“五区”建设的五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审计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坚持“两手抓”,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审计力度,大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政府投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等情况的审计监督全覆盖,更加有效地发挥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根据《黄石港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黄石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结合黄石港区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我区经济发展的基调主线和总体要求,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服务临空黄石港现代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围绕“五区”发展目标,构建和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更加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机制更加规范,工作事项和领导批示分解落实和督促检查更加有力,审计委员会运行机制更加健全顺畅,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具体化、制度化、常态化。
——审计职能发挥彰显新优势。立足“两个大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深刻认识我区发展环境面临的新变化,找准审计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进科创临空、产业临空、智慧临空、生态临空、人文临空,争创全国现代服务业试验区,打造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构筑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前沿区,建设全域临空先行区,创造美好生活引领区。
——审计成果更有新运用。强化审计整改成果运用,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优势,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和信息互通互用;主动分类梳理和完善部门协作和成果运用机制,健全审计整改约谈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衔接贯通、相得益彰的联动格局,推动监督资源有效贯通,提升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和震慑力。
——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进步。坚持“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审计业务能力建设,锻造提升审计干部担当能力和创造性工作水平,建成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港区审计干部队伍。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财政审计
以增强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目标,密切跟踪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等环节,推动建立现代财税体制,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提升财政资金安全规范绩效。
——全口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继续完善全部政府性资金(资产)审计机制,促进政府将各项非税收入和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推动建立“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把握财政运作整体情况,揭示财政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加强转移支付资金运行情况审计,关注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机制、分配结构的合理性、公平性,实施项目跟踪问效机制,促进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重,推动建立规范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掌握国有资产的出租和处置情况,通过对国有资产处置、出租情况进行审计,从资产管理、收入管理等方面揭示国有经营性资产和资产处置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运用“集中分析、发现疑点、重点核查”的大数据审计方式,继续做好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审计,加大延伸所属二级单位的审计力度,关注预算收支科目、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的总体情况,对相关数据的真实性、收支活动的合法性、资金使用效益进行总体评价,督促建立统一、规范、科学的预算定额、支出标准和开支渠道,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水平。促进各预算单位规范管理,增强预算约束,推动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
——政府债务审计。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重点关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隐性债务化解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推动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密切关注经济社会运行态势,揭示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提出解决问题和化解风险的建议。
(二)加强经济责任审计
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高质量做好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科学确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坚持以任中审计为主、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不断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制订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任期内的轮审制度,五年内对全区60家预算单位及7家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加大对权力高度集中、自由裁量权大等重点部门的审计监督。深化“经济责任+”组织模式,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
——抓好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和问责落实。加强与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发挥监督合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与加强“一把手”监督、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等有效衔接,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实现审计成果与纪检监察专责监督、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监督共享,推动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深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建设的公共工程项目审计,促进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投资绩效。
——推进投资审计转型升级。对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开展竣工结(决)算审计,由区审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建设规模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对建设规模在1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抽查审计,抽审率不低于30%。重点关注项目规划、投资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环节,促进相关单位完善内控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绩效审计。关注政府投资投向结构、资金使用和建设管理、土地环保和投资效益等情况,推动投资审计向注重质量效益、依法规范发展转变,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
——积极探索投资跟踪审计,对重要投资政策执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投资应对的情况实施跟踪审计,促进提高投资绩效,充分发挥投资审计预防性作用。
(四)落实专项审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确保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促进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以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标,加强对社会保障、就业、医疗、住房、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领域专项资金审计,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
——加强对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持续跟踪检查政府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特别是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以及简政放权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意见,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和不断完善。
——加强民生工程和民生资金审计。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审计,关注教育、医疗等民生资金和项目情况,推进老旧小区提档升级、城市更新改造,促进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加强对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领域专项资金审计。聚焦重点研发计划专项资金和科技重大专项引导基金使用情况,关注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等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关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建设情况;关注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和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情况,及时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推动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五)推进资源环境审计
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加强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黄石港。组织对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围绕水资源保护等方面开展审计,加强对环境污染方面的审计,揭露和查处防治措施不落实、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揭示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在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法规、管理和使用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国家政策法规落实到位。
(六)督促审计查出的问题全面整改落实
坚持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一体推进,制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制度机制,提高整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记账销账制度,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主体,详细说明问题表现、违规性质、法规依据、整改要求和时限等要素,强化分类施策和跟踪督促。对具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深入分析可能存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既要提出具体实在的整改意见,还要在“防未病”上下功夫,做到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相关长效机制,防止“屡审屡犯”。
——推动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推动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对相关部门、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健全审计整改约谈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可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提请有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或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七)加强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
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优化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参与国家审计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推进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审融合”,增强监督合力。
——加强指导和监督。认真落实《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督促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和机构人员,完善计划沟通、业务互补、技术方法交流等机制。依法依规加强社会审计业务质量、职业道德、廉政纪律等跟踪监管,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动态淘汰制,促进社会审计机构公正执业。
——加强力量整合和成果运用。完善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参与国家审计管理办法,合理调动社会审计力量,对内审发现且已整改问题不列入审计报告,内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加强督促整改,提高审计监督质效。
四、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坚持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在推动黄石港区“十四五”规划落实过程中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区委审计委员会要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立足区域发展战略和本地实际,增强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研究谋划、沟通协调、服务保障、督察督办,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完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区委审计委员会要及时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审计委员会的议定事项,学习贯彻省委、市委关于审计工作的工作要求和省委审计委员会、市委审计委员会领导关于审计工作的指示批示及议定事项,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制度,建立定期“回头看”和报告、通报、问责制度,加大督察督办力度,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有效落实。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审计机关要严格执行审计领域重大事项首先向本级区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制度,经批准后再按法定程序办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请示报告工作负总责。制定审计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实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责任追究制度。
(二)全面加强审计机关队伍建设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机关党建与审计业务深度融合,全面落实“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总要求,努力打造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为做好新时代审计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强化政治忠诚教育。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不断深化政治理论武装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建立审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审计权力监督,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统筹做好审计综合培训、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审计干部“能查、能说、能写”的能力。通过“以审代训”“以考代训”相结合,在实践中提高审计人员大数据审计思维模式,提高大数据审计技术运用水平。
(三)全面加强审计法治化建设
积极加强审计法治建设,改进工作方法,推动建立健全审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体系,提高依法执审水平。
——加强审计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审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等制度,修订审计业务管理、岗位考核、责任追究等内控制度,提高审计制度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水平,为构建高质量审计监督体系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加强审计质量管控。加强审计项目高质量建设,积极探索研究式审理,强化审计项目全流程质量和效率“双控制”,建立适应信息化条件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落实分环节、分层级审计质量控制责任、加强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结果运用,更好发挥优秀审计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审计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提升依法审计能力水平。
——加强审计结果公开。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力度,加大对虚假整改、敷衍塞责、屡改屡犯等反面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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