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2018年11月,黄石港区全面启动“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
“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全区参与2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历时3年,汇集了936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0.76公顷(11.40亩),均为旱地。
(二)林地247.46公顷(3711.90亩)。其中,乔木林地201.46公顷(3021.90亩),占81.41%;灌木林地1.25公顷(18.75亩),占0.51%;其他林地44.75公顷(671.25亩),占18.08%。
(三)草地1.26公顷(18.90亩)。均为其他草地。
(四)湿地12.43公顷(186.4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均为内陆滩涂,面积12.43公顷(186.45亩)。湿地均位于黄石港区长江沿岸。
(五)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165.53公顷(17482.95亩)。其中,城市用地1162.99公顷(17444.85亩),占99.7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54公顷(38.10亩),占0.22%。
(六)交通运输用地53.67公顷(805.05亩)。其中,铁路用地1.16公顷(17.40亩),占2.16%;公路用地38.77公顷(581.55亩),占72.24%;港口码头用地13.74公顷(206.10亩),占25.60%。
(七)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68.52公顷(13027.80亩)。其中,河流水面386.48公顷(5797.20亩),占44.50%;湖泊水面447.55公顷(6713.25亩),占51.53%;坑塘水面0.69公顷(10.35亩),占0.08%;沟渠1.93公顷(28.95亩),占0.22%;水工建筑用地31.87公顷(478.05亩),占3.67%。
根据行政代码,花湖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成果在下陆区公布、江北管理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成果在浠水县公布。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黄石港区国土利用状况,“三调”成果是黄石港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对落实国家、省重大战略和制定黄石港区区域协同发展布局具有重大支撑作用。各级各部门应充分应用“三调”成果,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推进区域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服务,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黄石港区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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