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黄石港区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拟进入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7 来源:黄石港区卫生健康局、黄石港区人社局

根据《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黄石港区考生笔试成绩及拟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等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资格审查对象

按照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各招聘岗位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不足3:1的,笔试成绩有效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2021年黄石港区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一览表》。

二、复审时间和地点

复审时间:11月18日至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联系电话:0714-3293863。

复审地点:黄石港区磁湖路29号黄石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磁湖剧院左侧)乘20路、14路、9路,6路等公共汽车到港区政府站或桂花广场站下车,前往磁湖剧院,面对剧院左侧200米一条龙宾馆旁。

三、考生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复审由卫生健康局、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报考考生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

1. 2021年黄石港区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填写,贴一寸照片。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部分岗位要求专业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5.截图打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

6.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人签名同意)。各类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和服务期满证明。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2份。

四、有关事项说明

1、资格审查人员先应进行自我健康安全排查,现场需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疫苗接种证明(或健康码中接种记录)、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省考生抵黄后需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内蒙古、甘肃、陕西、宁夏、黑龙江、江西等省(自治区)人员及其他省份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市人员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对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记录在案。

2、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如实填写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所有人员必须按照防疫要求到现场接受审查,并出示《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一份(附件3)。

3、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拍照电子档发送至招聘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须由招聘单位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印证并记录在案。因个人放弃或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依据本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复审人员。

4、各审核人员要按照公告发布的岗位相关内容标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参加面试考生应聘条件与岗位标准条件完全一致。

特别提示: 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huangshigang.gov.cn)”和“黄石人事考试院网(网址:http://www.hsrsksy.com.cn/)”有关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


黄石港区卫生健康局  黄石港区人社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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