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港区交通路步行街运营管理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2 来源: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黄石港区交通路步行街运营管理

方案》的通知

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黄石港区交通路步行街运营管理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2日       

黄石港区交通路步行街运营管理方案

为提升交通路步行街的综合运营管理水平,将交通路步行街打造成市场繁荣、消费旺盛、环境洁净、文明有序、安全舒适、体验感强的全省示范商业街区,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架构

建立管委会+商会+公司的共管模式。

(一)成立管委会

   任:鞠成伟区委常委、副区长

任:黄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徐海涛市东楚集团副总经理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胜阳港街办、区商务办、区建设局、区城执局、区文旅局、区应急局、区市监局、区政数局、黄石港公安分局、市交巡警支队黄石港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市自规局黄石港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黄石港分局、东楚体育公司、兴港公司、交通路步行街商会和钟楼烟火美食街商会会长单位。

交通路步行街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管委办”),在胜阳港街道交通路步行街邮政大楼二楼办公,办公室主任由胜阳港街道办事处主任兼任,1名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负责协调督办;1名副主任由胜阳港街道办事处安排人员兼任,负责日常各项工作。管委办下设1支综合执法队伍,由管委办聘请5-10名综合执法队员,全面负责步行街日常巡查及综合执法工作;指定1支环卫保洁队伍,由区城执局督促中航保洁公司做好步行街日常清扫保洁工作。

管委办加强与成员单位相互联动,管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并列出针对交通路步行街的管理服务职责清单,按照各自职责对口步行街区域管理、执法、服务等工作事项。

(二)建立商会。由商户代表和东楚体育公司、兴港公司业主代表组成,运用共同缔造理念,负责引导商户开展协商议事、自治管理及日常节会活动筹划筹备举办等。

(三)设立运营公司。兴港公司成立交通路步行街专业运营公司,对区域内场地利用和活动举办进行运营管理,负责交通路步行街整体运营维护和物业管理工作,保障自有归属资产的有效运营和举办节会活动等。

二、主要任务

(一)卫生保洁。负责步行街全面清扫保洁,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对卫生员定时、定岗、定责任;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牵头单位:区城执局;配合单位:中航保洁公司、胜阳港街办)

(二)秩序维护。负责交通路步行街城管执法、秩序维护以及文明劝导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牵头单位:胜阳港街办;配合单位:胜阳港派出所)

(三)业态优化。负责按照省级示范街区标准提升业态,鼓励商户提档升级,构建多元化商业生态圈;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牵头单位:区商务办;配合单位:区招商中心、胜阳港街办)

(四)文化提升。负责组织街区文化活动,鼓励发展老字号特色商业,增加生活服务、文创艺术、文化展演等体验业态,吸引更多年轻消费群体,满足新兴消费需求;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牵头单位:区文旅局;配合单位:胜阳港街办、交通路步行街商会、钟楼烟火美食街商会)

(五)消费活动。负责策划休闲娱乐、亲子体验、生活服务、文创艺术、文化展演等体验业态,吸引更多年轻消费群体,挖掘步行街消费场景资源,鼓励商业与文化、旅游、休闲、娱乐、体育消费相结合,开展符合步行街功能定位的特色市集、展览展示、文化演出等活动;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牵头单位:兴港公司;配合单位:区商务办、胜阳港街办)

三、其他事项

(一)调度反馈。定期梳理问题形成反馈清单,结合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由管委办提交区政府办,以问题清单形式发至各职能部门进行销号管理。

(二)急常应对。管委办负责步行街日常管理,重大节假日、重要节会活动由区管委会统筹力量,提级管理。

(三)经费保障。根据黄石市人民政府2024年1月4日《专题会议纪要(1)》精神,步行街管理维护经费和管委办工作经费分别由市城管委划拨工作经费、市东楚集团支付管理经费、兴港公司运营经费和区财政补贴经费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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