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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解丨关于《黄石港区创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推进“审管联动”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7-24 来源:黄石港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相关文档:关于印发《黄石港区创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 推进“审管联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年7月24日,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黄石港区创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推进“审管联动”改革实施方案》港政办〔2023〕5号,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黄石港区创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推进“审管联动”改革实施方案》,现对其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文件精神,湖北省《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鄂营商办发〔2023〕4号)要求,推进黄石港区“审管联动”改革工作,优化审批服务,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闭环管理、一体服务的审批监管工作衔接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结合黄石港区实际,特制定该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政府监管闭环改革,完善审管联动系统建设,厘清审批、监管权责,推动审管信息共享、工作联动,结合告知承诺、容缺预审、证照分离、“一业一证”、信用监管等重点改革,谋划推进更多的审管联动全链条应用场景落地,建立健全权责清晰、高效协同、全程留痕、闭环管理的审管工作机制,探索打造审管联动市域特色样板。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四大点,包括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机制。明确了主要内容分别为:1、推进审批、监管事项全链梳理;2、推行审管联动闭环模式;3、建立健全审管联动机制;4、建设审管联动系统。各项工作内容时间节点依次为:1、全面动员部署(7月25日前);2、建立事项清单(8月10日前);3、搭建审管平台(8月30日前);4、推动系统运行(9月30日前);5、实现审管联动工作常态化(11月30日前)。

附件

黄石港区“审管联动”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毛  黄石港区副区长

副组长:李 媛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李  区政务和大数据局局长

  员:江 虹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 瑶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余 婷  区委编办副主任

    吴春燕  黄石港公安分局

    丁燕娟  区残联副理事长

    雷璐璐  区发改局副局长

    梁兰芳  区教育局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谭 琦 区科经局副局长

    张业晖  区民宗局办公室负责人

    江 涛  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陈凌浩  区司法局副局长

    曾莉萍  区财政局副局长

    胡晚红  区人社局副局长

    李  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胡启学  区建设局综合管理科负责人

    杨 林  区城执局副局长

    陈 武  区水利和湖泊局副局长

    刘 洁  区文旅局副局长

    徐 红  区卫健局副局长

    张 雄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江 涛  区应急局副局长

    张 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吕 非  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柯梦婷  江北管理区副主任

    程萌萌  花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沁  黄石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涂丽玲  沈家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纪宏根  胜阳港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务和大数据局,由李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发生变动的,由其接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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