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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政办〔2020〕4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港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2

  相关解读解读 | 黄石港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黄石港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黄石港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


黄石港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为解决好我区居民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这一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夯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基础,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针对我区未实行物业服务管理居民小区现状,以改善环境、提升服务、完善机制、居民满意为目标,按照先行试点、同步推进、共同提升、全面覆盖的工作思路,坚持行业指导与属地管理、专业化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 充分利用国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机遇,确保到 2021年年底,我区所有居民小区实现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逐步推进物业服务管理提档升级,切实有效改善人居环境。

二、工作标准

按照“五有”标准建立健全物业服务全覆盖管理体系:一是有治安防范,出入口有安保人员值班,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能应急处置。二是有清扫保洁,小区整体环境清洁, 垃圾箱口封闭良好,日产日清;上下水、排污设施保持畅通,污物无外溢,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每日清扫保洁。三是有绿化养护,绿化管理及维护措施落实到位,无破坏和违章占用现象。四是有物业维修,公共配套设施保养、检修及时,供水、供电、通信、照明设施运行正常,路灯、楼道灯基本完好;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五是有规范停车,对进入小区的车辆有序引导,规范停放。

三、分类推进

(一)新建(在建)商品房住宅小区全面推行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等级服务。要求我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办理商品房预售前,要按照《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开招标或协议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在区住保局和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指导下,做好物业服务管理企业选(续)聘等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

(二)既有物业服务管理小区维持现有管理模式。对于目前已建成并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实施物业服务管理的小区,由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和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指导居民小区做好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和物业服务管理选(续)聘等事项。

(三)已纳入黄石市城区城市管理考核范围但未实施物业服务管理的居民小区,由社区成立“物业服务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协调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对物业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处理协调物业服务的矛盾纠纷。

四、实施步骤

(一)试点运行阶段(2020年5月—2020年12月)

制定全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选择1-2个条件成熟的社区作为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逐步推广,2020年12月前,确保我区至少15个社区实现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

(二)逐步推广阶段(2021年1月—2021年3月)

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到2021年3月底,全区至少20个社区实施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

(三)全面覆盖阶段(2021年4月—2021年12月)

到2021年12月底,全区所有社区实施物业服务管理,提高物业服务管理品质,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由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和协调督办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推进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区有关部门要根据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指挥部分工和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指挥部议事协调机制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促进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推进。

(二)做好服务。通过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指导,由社区的物业服务管理中心牵头建立物业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处理辖区业主委员会换届、矛盾纠纷处理调解等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城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20〕4号)文件精神,配合和支持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实施企业,对照“五有”标准,逐步提升服务等级,向居民小区实施保安、保洁、绿化维护、亮化维护、秩序维护等物业服务管理。

(三)加大投入。区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为物业服务管理提档升级创造条件。区财政局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每年下拨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党建、卫生保洁、绿化、房屋维修等经费,对物业服务管理给予帮助。

(四)统筹资源。科学合理利用居民小区的广告发布、便民服务亭设置和使用、停车收费、快件智能存储等公共资源,经业主委员会或多数业主同意由物业服务管理中心与物业服务管理 企业签订授权使用协议,依法明确权利和义务。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将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专人服务协调此项工作;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会商协调,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进各项工作,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居住和休闲环境,提高幸福生活指数。

(二)党建引领,服务惠民。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成果,社区党组织要与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坚持党建引领,夯实基层基础,共建共治共享,发挥各级党组织向心力、凝聚力。要无缝衔接,整合党组织、小区、企业资源,建立党员服务志愿队,打造红色物业,解民之所需、民之所急,精心打造为民、惠民、安民、便民服务。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将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情况作为全年考核社区工作的重要指标,对推进该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上报区纪检部门严肃追责问责。区城执局要将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纳入城市管理“打造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方案考核体系,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重要意义和惠民利民措施,引导广大市民当城市的主人,增强文明意识、卫生意识,爱城市、爱社区、爱小区,支持和配合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形成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

(五)探索创新,长效服务。由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探索提升物业服务管理品质和居民幸福指数的新办法、新举措,建立健全物业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巩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成果。

 

附件:1.黄石港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指挥部领导

小组人员名单

2.黄石港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指挥部议事

协调机制

3.黄石港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职责分工任务清单

 

 

 

附件1

 

黄石港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指挥部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指   挥   长:徐  莉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指挥长:柳英革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  指 挥 长:黄  方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李  媛  区政府办副主任

陈  涛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闫  斌  区信访局局长

董  婷  区发改(商务)局局长

胡细强  区民政局局长

华成东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

刘  方  区财政局局长

张志云  区住保局局长

汪  松  区建设局党组书记

胡立强  区城执局局长

              李  艳  区文旅局局长

              李  彩  区卫健局局长

              李  强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卫东  区国土分局局长

              黄子瑜  区规划分局负责人

              严细军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张福生  黄石港公安分局副局长

              潘鼎辉  江北管理区副主任

              左华莎  花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史  俊  黄石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  哲  沈家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杨逸云  胜阳港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  辉  区住保局副局长

              李  花  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黄石港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与区住房保障局合署办公,张志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潘鼎辉、左华莎、康庆锋、杨哲、杨逸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黄石港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指挥部

议事协调机制

 

根据《关于印发黄石市城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20〕4号)的文件精神,统筹解决好我区居民关注的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的民生问题,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不断夯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础,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经研究,决定建立黄石港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指挥部议事协调机制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政府主导、社区主体、企业联动、居民参与”的要求,针对我区未实行物业服务管理居民小区现状,以改善环境、提升服务、完善机制、居民满意为目标,按照先行试点、同步推进、共同提升、全面覆盖的工作思路,坚持行业指导与属地管理、专业化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充分利用国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机遇,确保到2021年底,所有未实施物业服务管理的居民小区实现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逐步推进物业服务管理提档升级,切实有效改善人居环境。

二、各组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张志云

副 组 长:李  媛、李  花

工作职责:负责全面统筹推进我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负责组织召开例会和专题会议、宣传及日常工作;负责联系、协调、督促各街道做好本辖区及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负责各街道物业全覆盖试点小区的选定工作,制定并调整优化试点工作方案;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住保局)

(二)运营服务组

组    长:市城发集团物业公司董枫

副 组 长:市城发集团物业公司韦彬、周涛、各社区书记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各街道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小区清单,指导并督促小区提档升级;负责未实施物业服务管理小区的街道、社区组建“物业服务中心”,指导物业服务运营管理;负责收集相关社区反馈意见,制定问题整改清单;负责研究每年各街道、社区的党建、卫生保洁、绿化、房屋维修等经费预算支出,实施各阶段改造配套资金和基本维护专项经费的计划使用;调查核定各街道未实施物业服务管理小区的基础数据、现状及问题;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责任单位:市城发集团物业公司、各社区)

(三)工作督导组

组    长:陈  辉

副 组 长:各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对物业全覆盖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负责督查各成员单位、工作组履职情况和工作推进情况,严格按照《黄石港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工作,对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组织督导整改;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住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高位协调机制。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听取三个工作组和各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解决物业全覆盖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重大事项交办制度。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对研究决定的重要工作事项、工作部署、基本要求、办理时限等内容制度任务清单,及时交办各责任单位,并实施跟踪督办。对未能按工作要求和时限完成清单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各工作组要主动了解、收集、梳理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基本情况、存在问题的工作台账,并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完成进度,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报送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四)建立跟踪督办检查机制。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每月对项目进展和重大问题的落实进行跟踪督办,适时会同区政府政务督查室开展联合督查,将在工作推诿、敷衍塞责、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的和个人上报至区纪检部门,予以通报并追责。

 

 

 

 

 

 

 

 

 

 

 

 

 

 

 

 

 

 

附件3

 

黄石港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

职责分工任务清单

 

为更好更快推进全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智能作用,形成整体联动,取得物业服务全覆盖的全面胜利。现将有关职责分工如下:

区住保局:协助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协助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对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监督、指导;对各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计划,指导、督办各社区组建“物业服务中心”,协助物业服务全覆盖管理企业收取物业服务费等各项工作。

区信访局:负责物业全覆盖推进过程中群众信访工作,接受群众来访文件,负责指导信访工作,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发改(商务)局:负责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核准、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审批工作;对物业服务中各项收费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超标准和超范围进行查处;受理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咨询及投诉,协调解决因物业服务收费引发的矛盾纠纷;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黄石港公安分局:指导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指导治安保卫人员队伍建设和治安保卫机构建设。指导合理设置小区停车位及行车路线;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依法处理严重阻塞交通、阻碍消防通道、违规停放大型车辆等行为;定期对物业服务区域内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协助做好住宅小区的“平安创建”工作;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政策性资金的申请、拨付,并协调到位;负责协调社区与物业服务公司的合作关系;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其他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改造专项补贴资金的筹措、审批、拨付。负责指导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的资金使用范围、用途;统筹每年下拨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党建、卫生保洁、绿化、房屋维修等经费,对物业服务管理给予帮助;将各项相关政策资金作为物业全覆盖配套资金统筹使用;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负责协调办理小区新建、改建物业用房审批;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住宅小区及周边的新建项目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对新建项目的环评验收进行抽查监督,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文旅局:负责指导小区文化广场建设;负责群众文化娱乐活动的审批,提升百姓幸福感;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区卫健局:负责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社区医养服务功能,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城执局:会同社区,明晰双方保洁范围;负责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处置;对住宅小区周边的油污污染源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对小区内及周边乱搭乱建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小区物业的价格监管;依据与市市场监管局职能分工,协调解决物业市场主体登记事宜;负责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以及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区建设局: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对相关小区进行提档升级改造,为物业服务管理创造基础条件,完善基础设施,在旧城改造等相关政策资金方面与物业全覆盖管理工作相结合。对接市供电公司指导社区用电管理和对社区用电进行提档升级。负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对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进行法治指导,确保居民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的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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