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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政发〔2020〕11号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区政府重点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2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0年区政府重点任务分解意见的

通      知

 

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发展目标,现对2020年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请认真抓好落实。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6日

2020年区政府重点任务分解意见

 

一、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工作目标)

1.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区发改(商务)局]

2.第三产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区发改(商务)局]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幅与全市基本同步。(责任单位:区科经局)

4.固定资产投资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区发改(商务)局]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区发改(商务)局]

6.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7.外贸出口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区发改(商务)局]

8.城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与全市基本同步。(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二、区政府重点工作

(一)紧紧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实现疫后重振

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机制

9.落实三级响应后的常态化防控机制,坚持工作不松、要求不变、标准不降。坚持属地、部门和行业、单位、个人及家庭常态化防控的四方责任,加大社区日常管控、社会面巡查管控和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精准落实生产生活各方面疫情防控要求,严控密闭环境下的聚集活动,坚决防止聚集性感染。(责任单位:区防疫指挥部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10.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督导和复学后疫情防控,守住社区厂区商区“大门”,管好开学复课学校“校门”,切实做到科学防控、闭环管控。[责任单位:区防疫指挥部办公室、区发改(商务)局、区教育局、区科经局、区住保局、区建设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11.统筹抓好其他各类防疫工作,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目标任务,继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区水利湖泊(农业农村)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加快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12.通过稳就业促增收保民生,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13.着力打造区域消费中心,大力支持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升级,推动零售业转变和创新经营模式。[责任单位:区发改(商务)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14.支持发展社区便利店、小区生鲜店等便民商业业态,加快社区便民商圈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15.大力发展“互联网+社会服务”消费模式,促进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旅、体育等服务消费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区发改(商务)局、区招商服务中心、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文旅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16.鼓励发展“夜市经济”,着力培育创建一批布局合理、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特色商业街区,促进重点群体增收,激发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区发改(商务)局、区城执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

17.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服务企业群众“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做到“十必须十不准”。(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18.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广“一事联办”,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优化用电、用水、用气服务,优化招投标管理。(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兴港科技投资公司)

19.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纳税便利度。(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兴港科技投资公司、区税务局)

20.深入开展“抓防控、促复产、解难题、寻突破”为主题的“双千”活动,建立“一人一企、一企一策”工作机制,开展区领导干部走访服务企业专项活动,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好疫后重振的民生保卫战、经济发展战。(责任单位:区科经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二)紧紧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夯实脱贫攻坚成效

21.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实施教育、医疗、低保等扶持救助政策,扎实推进产业扶贫、消费扶贫、就业扶贫,深入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工作。(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政府各部门)

22.加强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与用工企业信息对接。(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人社局)

23.搭建“点对点”产销平台,利用互联网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建立健全稳定增收机制,带动群众长效增收。[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发改(商务)局]

24.强化返贫风险评估、动态监测,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守住污染防治底线

25.持续抓好水气土专项治理及长江大保护。[责任单位:区治污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国土·规划分局、区建设局、区城执局、区水利湖泊(农业农村)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26.以“五水共治”为重点,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试点。[责任单位:区水利湖泊(农业农村)局、区建设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治污办、区发改(商务)局、区科经局、区国土·规划分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27.以河湖划界确权成果为基础,推进27个小微水体治理纳入河湖长制。[责任单位:区水利湖泊(农业农村)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28.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治污办)

29.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全力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加快污染源普查收尾。(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治污办、区城执局、区国土·规划分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30.加强辖区饮用水源地的安全监管,实施江北管理区自来水管网与浠水散花自来水厂对接工程。(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治污办、江北管理区)

31.按照序时进度推进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问题的整改销号,加大外贸码头搬迁前管控力度。(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治污办、区建设局)

32.实施沿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开展“绿盾”行动,积极实施长江沿线造林和绿地养护抚育工程,实现长江沿线“碧水”“绿岸”。[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水利湖泊(农业农村)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筑牢重大风险防线

33.突出抓好金融风险防控,强化政府债务管理,更加注重结构调整,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贯彻“以收定支”原则,坚持过“紧日子”思想,统筹各类财政资金,重点保障“三保”支出和疫情防控支出,科学配置财力,重点投向提升经济质量、脱贫攻坚、生态治理、民生改善、社会治理、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兜住民生底线。(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兴港科技投资公司、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三)紧紧围绕产业发展方向,加快实现转型升级

加快打造现代服务业发展示范区

34.大力推动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发展,探索构建“线上+线下”、“商品+服务”、“零售+体验”的现代零售体系。[责任单位:区发改(商务)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35.打造情人路、武汉路、磁湖路、南京路等特色商贸街区,进一步提升摩尔城商圈和万达商圈对鄂东南地区的辐射功能。[责任单位:区发改(商务)局、沈家营街道办事处、胜阳港街道办事处、黄石港街道办事处]

36.充分发挥港区临空优势和服务业基础优势,大力发展区域性总部经济,引进更多的现代服务业新业态,扩大现代服务业规模,建成业态丰富、品牌丰满、组合多元、消费体验极具个性化的临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区发改(商务)局、区招商服务中心、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37.做实做优鄂东人力资源产业园、花湖电商产业园、万达双塔写字楼、中南文化产业园等特色楼宇,突破性发展金融、教育、科技、人力资源等生产性服务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发改(商务)局、区科经局、兴港科技投资公司、区招商服务中心、花湖街道办事处、沈家营街道办事处、黄石港街道办事处]

38.把“四新经济”作为服务业创新驱动的重点,落实支持“互联网+服务业”发展的具体举措,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区发改(商务)局、区科经局、区招商服务中心、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加快建设高端制造业聚集区

39.着力提升江北工业园区制造业产业水平,做大智能输送高端制造业产业规模。(责任单位:区科经局、江北管理区)

40.加快江北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出租、转让、回购等方式,推动闲置用地清理和闲置厂房利用。(责任单位:区科经局、区国土·规划分局、江北管理区)

41.加快推进智能输送装备制造产业园二期建设,争取智能制造教育装备研究及产业化项目、发网物流科技产业应用园项目等一批高新项目尽快落地,早日建成投产。[责任单位:区科经局、区发改(商务)局、区招商服务中心、江北管理区]

42.全力服务好工业园区其他企业,让企业活下去、留下来、发展好。(责任单位:区科经局、江北管理区)

43.把黄石港工业园建成以智能装备制造为主体,以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产业为支撑的长江中游先进制造业聚集区。(责任单位:区科经局、江北管理区)

加快形成环磁湖文化旅游圈

44.抢抓国家发改委新增中央投资新型文旅商业消费聚集区建设机遇,加快推进中央文化区建设,打通长江与磁湖、华新路与磁湖路连通走廊。[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发改(商务)局、区招商服务中心、沈家营街道办事处]

45.加快推进华新旧址文化产业园、地质里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擦亮磁湖夜游、“飞天白鹭”等文化品牌。(责任单位:区文旅局、沈家营街道办事处)

46.加快建设青港湖景观岸线工程,打造大众山—青港湖—欢乐世界山湖园一体化的旅游观光长廊。[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水利湖泊(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花湖街道办事处、沈家营街道办事处、黄石港街道办事处]

47.加快建成以城市休闲文化、山水文化、工业文化为主题,立足黄石、面向鄂东,集观光、体验、休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文化旅游圈。(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科经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四)紧紧围绕服务项目落地,加快实现业态提档

精准谋项目

48.围绕中央一揽子支持湖北政策的窗口期、“新基建”利好的黄金期、“十四五”规划编制的关键期,争取更多政策、项目、资金、试点进入国家和省里的“笼子”。(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49.2020年全区共谋划项目92个,其中新建项目70个、续建项目22个,计划总投资453亿元,年度完成投资130亿元。其中,市级重点项目有中梁滨江壹号商业综合体项目等8个,省级10亿元以上项目有中央文化区项目等3个。[责任单位:区发改(商务)局]

50.以总部楼宇、电商产业园为载体,打造“互联网+”产业集群,以发网供应链为龙头,打造现代智慧物流产业集群,以人民街、方家墩商业综合体为依托,打造高端酒店文娱产业集群,精准对接临空经济,以江北工业园为主导,打造高端智能制造业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区发改(商务)局、区招商服务中心、区文旅局、区科经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精准招项目

51.坚定不移推进招商引资“一号工程”,灵活运用云招商、中介招商、资本招商、平台招商等创新招引方式。(责任单位:区招商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52.紧扣招商项目“五度”原则,深化资源要素配置改革,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区招商服务中心)

53.2020年计划新签约项目20个,新注册项目15个,新开工建设项目9个,新投产项目8个。(责任单位:区招商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54.举办2020临空经济产业招商推介会,发挥地域优势,抢占临空经济市场空白,促进新业态、新经济多元发展。[责任单位:区招商服务中心、区发改(商务)局]

精准服务项目

55.实施项目建设攻坚行动。(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56.计划新开工项目有磁湖北岸学校、武汉路沿线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智能制造教育装备研究及产业化项目等25个。(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区科经局、江北管理区、沈家营街道、胜阳港街道)

57.出台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的实施意见,强化包保服务机制,千方百计抢时间、抢机遇,优服务、优管理。[责任单位:区发改(商务)局]

58.建立“一企一档”服务台账,实行进度清单管理,对省市重点项目和十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建立联席服务督办制度,每月召开项目建设督办会,协调解决土地、资金、电力等问题,通过优质服务助推项目成熟一个就开工一个。[区发改(商务)局、区科经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规划分局、兴港科技投资公司、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五)紧紧围绕老旧城区改造,加快实现老城区更新提质

加快城市更新

59.举全区之力支持市级“现代有轨电车”和“城区长江段岸线综合整治”两大项目。(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60.实施城市更新攻坚行动,投资3500万元对花山路、花明路、五羊路等12条背街小巷进行改造,投资2000万元建设4座人行天桥,投资1.7亿元实施延安路、天津路改造,启动黄石大道北延道路破损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城执局、各街道办事处)

61.以磁湖路、武汉路、沿江临湖为重点,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对10个社区水电气、二三级管网、墙体立面、绿化节点进行改造升级。(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62.利用更多的城市“边角地”建口袋公园,为市民提供休闲新空间。(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国土·规划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63.通过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实现走得通、行得快、看得美。(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国土·规划分局、区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加强市容管理

64.全面推广垃圾分类工作,强化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知晓率、参与率和正确投放率,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力争到2020年底每个街道建成1-2个垃圾分类示范社区。(责任单位:区城执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65.通过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鼓励社会捐赠以及本级财政投入等多种渠道,计划投入1000万元购置环卫清扫清运车辆设备,进一步提高环卫工作效率。(责任单位:区城执局、区财政局)

66.新建改建公厕6座,全面完成“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责任单位:区城执局)

67.坚持应拆尽拆、应控尽控,加强花湖地区等重点区域的违建巡查管控力度,坚决重拳打击违法建设行为。(责任单位:区城执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68.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实施老城改造

69.加快完成上港路、九厢地等13个棚改遗留项目滞签户签约、倒房腾地、两证灭籍等收尾工作,完成土地出让870亩,为城市建设、对接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提供用地保障。(责任单位:区住保局、各街道办事处)

70.配合中央文化区建设,启动华新二村片棚改项目。(责任单位:区住保局、沈家营街道办事处)

71.全力配合全市长江段岸线综合整治和现代有轨电车一号工程建设,启动长江沿江大道房屋征收工作,完成全线430亩征地、103处约2.6万平方米被征收房屋的摸底调查、测绘评估及签约工作。(责任单位:区住保局、区建设局、黄石港街道办事处、沈家营街道办事处、胜阳港街道办事处)

(六)紧紧围绕社会综合治理,加快实现长治久安

着力构建现代化基层治理体系

72.坚持党建引领,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73.健全协同共治、齐抓共管的网格工作机制,继续发挥疫情期间建立的第一书记、党员下沉等制度优势,将市区两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纳入防控网格,引导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小区党支部牵头、物业服务企业参与、驻区党员协助的“四方联动”机制,组织教育、医疗、人社、司法、科技等部门以及各类行业社会组织建立志愿服务团。(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科经局、黄石港公安分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74.聚焦城市更新、住房保障、就学就医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优化管理方式、做好资源保障、强化督办考核,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基层治理的广泛参与者、最大受益者、最终评判者。(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住保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着力化解历史遗留突出问题

75.实施涉企涉房历史遗留问题攻坚行动。(责任单位:区科经局、区住保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76.以“解疙瘩”的方法、“钉钉子”的精神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77.2020年争取解决并安置完成中橡集团(黄石)金帆公司、黄石金帆化工厂、口岸实业公司等10家企业遗留问题。(责任单位:区科经局、各街道办事处)

78.加快推进消防路A地块、吉雄药业地块、纺配片、磁湖路一号地块等旧城改造项目的收尾还建工作,争取被征收户尽快回迁安置。(责任单位:区住保局、各街道办事处)

79.加快解决枫和园、佰俐花园等小区房屋办理不动产证问题。(责任单位:区住保局、区国土·规划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着力加快“平安港区”建设

80.探索部分开放式老旧小区实施“封闭式”改造,实施“智慧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建设局、黄石港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81.多措并举提高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力争“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全省综合排名争先进位。(责任单位:黄石港公安分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82.落实特殊群体管控责任,强化教育和防范措施。(责任单位:黄石港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卫健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83.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区民宗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84.抓好“七五”普法末期迎检工作。(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85.建立健全重大安全生产、重大环境污染、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维护社会公共安全。(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黄石港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86.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严打整治,加强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治安环境整治,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区综治办、黄石港公安分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七)紧紧围绕改善民生,加快实现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

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

87.以培育就业主体为抓手,着力推进更多的创客空间项目落地生根。(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科经局)

88.落实好小额贷款、创业补贴、公益性岗位、免费培训、创业培训等就业优惠政策,做好“新黄石人”的招引和落实工作。[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金融办、区发改(商务)局、区科经局、兴港科技投资公司、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89.力争将90%以上社区建设成为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10个以上,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数7100人,扶持创业1100人,带动就业3180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90.进一步完善人才库建设,吸纳更多的人才企业入驻人力资源产业园,逐步建成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平台支撑。(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花湖街道办事处)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91.加快学校新建和改扩建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磁湖北岸中学、十四中、十八中、中山小学、花湖小学、武黄路小学、楠竹林小学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发改(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92.深化教育集团化办学体制改革,实施“区管校聘”教师人事改革、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招生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93.扎实推进教育治理,加强学校规范化建设,健全现代学校制度体系。(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94.切实规范教育行为,持续开展专项工作整治。(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9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科研兴教,擦亮教育特色品牌,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96.积极谋划区域终身教育体系建设,促进各学校、各层次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提升文化健康水平

97.推进文体惠民工程,启动建设黄石港区文化馆和黄石港区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建设3个社区运动健身中心。(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各街道办事处)

98.推进城市书房、24小时图书馆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99.丰富磁湖文化节、大众山登山节等文化惠民品牌内涵。(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100.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责任单位:区文旅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101.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抢抓政策机遇,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力争黄石港社区中心在创建二级社区医院基础上达到示范标准。(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医保局、黄石港街道办事处)

102.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迎接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建立黄石港区中药饮片配送中心。(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医保局)

103.依托医联体资源下沉优势,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双向转诊,通过“互联网+医疗”实现预约挂号、远程问诊、康复指导及家庭医生签约等智慧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104.全面启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摸清人口底数。(责任单位:区统计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105.启动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加大城市困难家庭救助力度,落实重病、重残低收入家庭单独保障政策,试点实施支出型临时救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06.提高全区社会保险参保率,将五大类医保公共服务纳入窗口管理。(责任单位:区医保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107.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确保政府投资工程“零欠薪”。(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兴港科技投资公司)

108.积极参与全市“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解决部分退役军人养老保险续接问题。(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社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109.积极探寻“保障性住房”“开发企业配建公租房”的建设,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责任单位:区住保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110.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创建“放心消费城区”,促进消费需求提质升级。(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八)紧紧围绕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人民满意政府

坚定不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111.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坚定不移把为人民服务记在心上

112.坚持“民生无小事”、“企业发展无小事”,强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战“疫”成果,将更多精力放到为民服务、干事创业上,将更多财力倾注到持续改善民生、服务民营经济上。(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113.把解决问题、服务提质作为检验政府效能的重要标准,让政府瘦身,给市场松绑,为百姓谋利。(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坚定不移把责任担当扛在肩上

114.要带头做“开山斧”,敢于接最烫手的山芋、碰最硬的钉子、攻最难的碉堡,拿出“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的斗争精神,拿出更大的干劲、拼劲、闯劲、韧劲,聚焦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三大攻坚战等重点难点工作,在实施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城市更新、提升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上下硬功夫,发扬“钉钉子”精神,强化责任担当,用攻坚克难的勇气和逢山开路的能力加快推动中心老城区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坚定不移把法治建设抓在手上

115.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抓好政务公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政策解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116.全面遵循《准则》和《条例》,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格遵循中央八项规定,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深化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坚定不移推进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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