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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政发〔2021〕10号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分解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4 来源: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发展目标,现对2022年区政府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请认真抓好落实。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4日

2022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分解意见

一、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工作目标)

1.地方生产总值增长10%。(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以上。(责任单位:区科经局、区招商中心)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以上。(责任单位:区商务办)

5.外贸出口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区商务办)

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7%以上。(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7.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8.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任务。(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二、区政府重点工作

(一)聚焦增量提质,在扩大有效投资上求突破开辟园区建设“主战场”。

9.坚持招商与建设并举,完成临空商务独栋企业总部区、空港智造产业园建设,实现建好一栋招商进驻一栋。(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招商服务中心、区临空办、江北管理区、花湖街道办事处)

10.统筹推进临空商务产业园土地收储,启动花湖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等征地拆迁工作,基本建成花径路还建楼,为新上项目留足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区住保局、江北管理区、花湖街道办事处)

11.启动建设方家墩高端商务综合体,打造集跨境电商、甲级商务写字楼、国际超市、主题酒店、生态住宅等一站式体验类业态综合体。(责任单位:区招商服务中心、区发改局、区商务办、花湖街道办事处)

12.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制定完善临空智造产业园发展规划,加快与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对接,完善路网交通、人才公寓等配套服务设施。(责任单位:江北管理区、区科经局、区建设局、区自规分局)

13.努力盘活园区闲置土地、厂房,解决农场危房改造遗留问题,实施更加严格地入园评审机制,淘汰落后产能,提高项目投资强度。(责任单位:江北管理区、区招商服务中心、区科经局、区自规分局)下好招商引资“先手棋”。

14.坚持招商引商与安商稳商并重,支持本土企业做大做强,深入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推动“招商引资”向“引资引才引技引智”转变。(责任单位:区招商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15.强化“投行”思维,建立负面清单,严把投资强度、科技含量、亩均效益、环保水平四个关口,重点围绕电子商务(跨境)、智慧物流、人工智能、数字创意等新经济产业招商。(责任单位:区招商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16.完善评审、签约决策机制,加强规划、财税、金融等要素支持,提升招商工作质效,推动地质里等重点地块的招商推介。(责任单位:区招商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17.力争全年签约重点项目20个以上,到位资金突破50亿元。(责任单位:区招商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奏响项目落地“最强音”。

18.坚持“集中签约+项目拉练+定期督办”机制,以擂、攻、评的态势,掀起项目建设“比学赶超”新热潮。(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政府各部门、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19.对总投资254亿元的112个项目,逐一落实包保责任,建立专班推进、层级调度、要素保障、严格奖惩四项机制,力促方家墩高端商务综合体等102个新开工项目应开尽开,推动央聚跨境电商等12个续建项目竣工达产。(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政府各部门、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20.突出抓好中央文化区等总投资43亿元的6个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全市“四类”重点项目、“比晒亮”A类项目完成率进入全市前列。(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政府各部门、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21.用足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精准做好“两新一重”等项目储备和入库申报,以更多成熟项目争取更多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统计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打好优化环境“组合拳”。

22.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巩固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无申请兑现”改革成果,争取建设类、重大活动类审批权限下放,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政府各部门、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23.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支持民营经济各项政策,当好服务企业金牌“店小二”。常态化开展“双千”、政银企对接等活动,着力破解企业融资、用工等难题。(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办、区税务局、兴港科技投资公司、区金融办、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24.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政数局、区商务办、区金融办、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25.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巩固企业开办“210”成果,提升简易注销便利度,全年新增市场主体5000家以上,动态储备2家上市后备企业。(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政数局、区科经局、区金融办)

26.积极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力争营商环境进入全省第一方阵。(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政府各部门、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二)聚焦临空经济,在绿色转型崛起上求突破提振商务商贸业。

27.持续打好楼宇经济、总部经济“发展牌”,盘活鄂东商城、国贸等现有存量商业综合体,引导东方商务楼、义乌商贸城等楼宇精准招商,大力引进区域性、综合性、职能型总部,力争新增总部企业2家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招商服务中心、区商务办、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28.深入实施商贸消费升级行动,大力发展直播电商、夜间经济、体验式消费,引导各大商圈、综合体开展美食节、年货节、服装节等品牌消费引领活动,激发消费潜力。鼓励发展首店经济、平台经济,大力引进品牌首店、旗舰店,释放消费潜能。(责任单位:区商务办、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29.全面推动“老字号”品牌集中振兴,重塑消费亮点。做旺特色街区,推动发展武汉路商业街、交通路步行街、国乒基地、文化宫等特色消费街区,实施万达、摩尔城等重点商圈品质提升行动,打造高品质热点商圈,新增限上商贸企业20家以上。(责任单位:区商务办、各街道办事处)壮大现代服务业。

30.壮大现代物流产业。依托花湖机场、黄石新港等交通枢纽优势,主动融入“空铁公水”无缝联结、多式联运体系,大力发展冷链物流、智慧物流、物流金融等高端业态,支持更多的物流企业入驻智慧供应链服务产业园,实现物流产业聚集发展。广拓科创文旅产业。(责任单位:区商务办、区招商服务中心、区文旅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31.依托湖北师范大学“双创”基地、环湖大学科创园、博诺机器人产业研发平台等创新主体,布局建设高水平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前沿交叉平台,打造黄石港环湖大学科创园科教创新产业带。全力支持中央文化区、地质里文创街区、外贸旅游码头等项目建设,打造城市文旅新名片。(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文旅局、区建设局、区招商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32.推动城郊休闲旅游发展,围绕“三山两湖”谋划一批骑行、徒步、亲子、网红打卡等城市“微旅游”项目。(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文旅局、区自规分局)

33.深耕人力资源产业,做强做优湖北鄂东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进一步扩大园区容量、完善园区管理、提升功能品质,力争成为“省内一流、国内领先”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花湖街道办事处)

34.支持纳杰人才科技智慧谷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实现送工2万人、营业额破亿元。(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黄石港街道办事处)

35.积极发展外贸产业。充分发挥鄂州花湖机场物流畅达优势,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做大电商平台,力争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9300万美元,外资到账550万美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办、区招商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36.鼓励养老、育幼、家政、物业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8家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招商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住保局、区商务办、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培育新型都市工业。

37.坚持工业项目向临空智造产业园集中,重点发展智能装备制造、智慧物流、生物医药等现代产业,以天华智能、永辉智能为主体形成智能输送装备产业集群,以卫材药业为龙头组建大健康产业集群,以恒基物流为基础发展物流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区科经局、区招商服务中心、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38.落实新一轮技改行动,指导帮助威仕生物、钜晟重汽等8家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着力培育一批细分领域“隐形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确保新增规上工业企业5家,力争新增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1家。(责任单位:区科经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三)聚焦品质生活,在宜居城市建设上求突破持续推进城市更新。

39.落实《城市更新2020-2035年规划》,全面梳理存量老企业、老码头、老街区、老小区存在的短板问题,实现老旧小区改造清零,完成钟楼邮政等8个地块土地收储、九厢地等10个地块出让、新闸等17个小区旧改任务。按照“基础完善、面貌改变、文化提升、素质提高”工作思路,实现拆出一片、改造一片、提升一片。(责任单位:区住保局、区建设局、区文旅局、区城管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40.提档升级黄石大道、磁湖路等4条主干道,打通4条“断头路”。打造慢行休闲活力网络,优化完善主干道两旁慢行系统。(责任单位:区建设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41.新建二三级管网10公里,大力整治内涝渍水点,提升城区排水防涝能力。(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城管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持续美化生态环境。

42.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面推行“河湖长+”,启动实施水源地综合治理项目,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打造长江岸线生态公园,实现河湖水面岸线共查共管和重点水域“四清”。(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湖泊局、区建设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43.推深做实林长制,拔除松材线虫病疫点,推动管林治林长效常治。(责任单位:区水利湖泊局)

44.新建、改造区级公园1处、街头公园5处、口袋公园5处。(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文旅局、区自规分局)

45.聚焦产业结构、尾气排放、面源污染等关键环节,统筹工业污染和“油、路、车”治理,不断改善空气质量。(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局、区建设局)

46.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健全土壤环境信息库、重大土壤污染事件联合调查评估机制。继续强化长江禁捕联合执法和执法监督机制。(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黄石港公安分局、区水利湖泊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持续加强城市管理。

47.全面开展市容市貌、公共秩序、文明素养三大提升行动,动员全民参与文明城市、智慧城市和平安黄石港创建,共建和谐美好家园。(责任部门:区政府各部门、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48.深入推进环卫园林市场化改革,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不断提高城市洁净度。(责任单位:区城管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49.持续开展拆违控违和交通秩序规范提升行动,全年拆违5万平方米,新增停车位3000余个,整治占道经营、私搭乱建等城市顽疾。(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建设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50.大力推进智慧社区平台建设,切实提高城市智慧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政数局、区建设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四)聚焦改革创新,在增强发展后劲上求突破坚持向创新要活力。

51.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共建实验室、研究院和创新中心。(责任单位:区科经局)

52.重点支持高新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优选电子信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等重点科技企业,分类组建重大技术创新专项。(责任单位:区科经局)

53.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鼓励企业打造特色商标、品牌、专利,争创省、市质量奖项。(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54.多途径筹划建立人才公寓、人才驿站,引导更多人才投资、服务黄石港。(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55.新增市级以上科创平台2家以上,净增高新技术企业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70家以上,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5.8亿元。(责任单位:区科经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坚持向改革要动力。

56.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不见面审批”“全流程网办”,加快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责任单位:区政数局、区政府各部门)

57.进一步优化机构、人员设置,强化压实发改、商务、招商等经济部门和街道的经济发展服务职能。(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统计局、区商务办、区招商服务中心、兴港科技投资公司、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58.加快提升兴港公司等区级平台公司市场化经营能力,加强与市级平台公司合作,提升项目投融资能力。(责任单位:兴港科技投资公司)

59.坚持以发展的眼光化解突出矛盾和遗留问题,通过招商引资、腾笼换鸟,盘活黄石广场等一批闲置资产,化解金帆、一橡等一批企业遗留问题,化“包袱”为资源、变短板为优势。(责任单位:区科经局、区招商服务中心、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坚持向融合要潜力。

60.抢抓沿海发达地区产业外溢、央企二次布局、领军型企业“二次创业”等机遇,全面对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主动承接产业转移。(责任单位:区招商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61.出台融入同城化发展行动方案和年度计划,全面落实等高对接,探索跨江联合开发、插花地置换等多种合作模式,力争在基础设施、行政审批、园区共建、产业承接等领域形成一批合作成果。(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规分局、区招商服务中心、江北管理区、花湖街道办事处、黄石港街道办事处)

(五)聚焦共建共享,在提升治理水平上求突破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

62.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不断健全常态监测、医防协同、多点触发等工作机制,构建更加科学高效、智慧精准的防控体系。(责任单位: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63.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坚持“人物地”同防,加强基层疾控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筑牢疫情防控的安全防线。(责任单位: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6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区卫健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健全基层治理体系。

65.做实“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社区吹哨党员报到”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强街道、做优社区、做实网格。(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66.鼓励扶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基层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67.着力完善社区便民服务体系,新建、改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11个,实现“党建+物业”红色驿站、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实施社区托管、代管小区物业管理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住保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68.完成胜阳港、黄石港派出所提档升级,推进基层司法所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黄石港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69.总结推广红旗桥社区、南岳社区治理经验,高标准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责任单位:区民政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70.全面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持续推动退役军人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奋力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强化安全风险防范。

71.持续推进金融、债务、国资以及房地产、征地拆迁、农民工欠薪等领域排查整治,及早发现、有效处置各类风险隐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保局、区金融办、兴港科技投资公司、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72.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应急救援水平,从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坚决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政府各部门、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73.全力做好防灾减灾和森林防火工作,强化生物安全保护和食品药品监管,加大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力度。(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湖泊局、区市场监管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74.充分发挥区级矛盾纠纷综合调处中心作用,完善“一站式”多元调解机制。(责任单位:区信访局、区政府各部门)

75.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黄石港公安分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六)聚焦群众期盼,在补齐民生短板上求突破全力保障改善民生。

76.全面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力争新增就业8000人以上,扶持创业1200人以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77.全面推行社会救助承诺制,积极拓展社会救助个性化购买服务,动态调整低收入家庭范围,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线。(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78.加快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和老旧小区无障碍改造工程,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建设局、区残联)

79.探索开展政府购买托育服务试点,支持新建、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健局)

80.提高住房保障水平,统筹做好公租房实物配租和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等工作。(责任单位:区住保局)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8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造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持续推进“区管校聘”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名师、名校长培养力度。(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82.加快推进十四中北校区改扩建工程,完成花湖小学等4所学校改扩建任务,完成大桥一品园等5所配套幼儿园公办学位扩充任务,确保磁湖北岸学校春季顺利开学。(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自然规划局)

83.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力度。(责任单位:区教育局)积极打造健康生活。

84.完成胜阳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医保局)

85.依托全市大健康平台,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实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平台互联互通,检查结果互联互认,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落实落细。(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医保局)

86.推进基层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实施“323”攻坚行动,全面提升群众健康获得感,支持社会资本发展医养产业。(责任单位:区卫健局)扩大优质文化供给。

87.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好青少年活动中心,完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功能。(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建设局)

88.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民间优秀文化、工业文化传承创新发展,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创作精品。(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89.组织开展好磁湖文化节、大众山登山节、书香黄石港、群众文艺大舞台等文化惠民活动及品牌创建。(责任单位:区文旅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90.建设“城市书房”40个,设立24小时自助图书馆,打造城市“15分钟阅读文化圈”。(责任单位:区文旅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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