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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政发〔2023〕3号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黄石港区关于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0 来源:区政府办

相关解读:文解丨关于《黄石港区关于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实施方案》解读

港政20233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黄石港区关于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黄石港区关于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2023210      

黄石港区关于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战略部署,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数字湖北建设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数字经济强省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大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为建设现代服务业示范区注入新活力,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建设“三高地两基地”工作部署,紧抓新一轮数字技术产业变革机遇,坚持以数字驱动为主线,聚焦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高质量发展,以数字化推动智能化,以智能化培育新动能,以新动能促进新发展,打造湖北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

二、发展目标

数字经济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力争到2025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0%,引进和培育一批高成长性数字经济企业和项目,集聚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竞争力的数字经济领军企业。黄石市数字经济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引进各类数字经济市场主体不低于3000家,平台交易额不低于20亿

三、主要任务

1.推进服务业数字化提升。发展新零售,拓展无接触式消费体验打造智慧健康生活探索智慧社区、智慧托育和养老服务在办公楼宇、住宅小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布局建设一批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智慧驿站、智慧书店着力打造国家级、省级标准化公共服务示范区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商务教育局、区住保局、文旅局、民政局

2.打造数字化应用场景推动公共设施数字化转型,打造智慧医院、智慧校园、智慧社区等一批数字化示范应用场景,提供快递物流、电商购物等服务。大力发展平台经济打造生活服务要素供给新体系,围绕“吃、喝、玩、乐、游、购、娱”全场景、全链条的数字生活新服务,创新商业模式,构建生活消费新方式,培育线上品牌。支持本土电商头部企业做大做强,培育港区电商龙头企业和平台企业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商务教育局、区住保局、民政局、卫健

3.推动数字科技赋能传统产业。建立数字经济领军型、成长型、潜在型企业培育库,从要素保障、政策支持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推动传统制造业高端化发展,加快前沿数字技术的推广应用力争省级以上隐形冠军企业突破30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35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新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120家以上。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发改

4.做强楼宇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瞄准空产业需求,做实文鑫天成、中乾融等新兴楼宇,盘活义乌商贸城、黄石广场等闲置楼宇,加快招引电子商务、专业服务、软件信息等生产性数字经济服务企业落户,打造数字经济产业集中、特色鲜明的新经济场景培育地和要素集聚区。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发改商务招商中心)

5.搭建创新平台。聚焦环磁湖应用科技创新建设,积极打造华新中央文化区湖北师范大学科技园等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快数字产业创新能力建设,发挥湖北师范大学等高校作用,开展以数字经济产业对接与合作。围绕数字经济发展关键技术,建设协同共享的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发改

6.引进和培育数字人才。鼓励支持企业引进一批数字经济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支持校企合作、入企实训、定向培养、工学结合的联合培养模式,鼓励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培养符合数字经济发展需求的相关人才积极开展数字经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全民数字化素养和能力。积极开展各级、各领域数字经济相关业务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对数字经济自由职业者群体的人才服务指导及公共服务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用工形式保障数字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科经局)

7.大力发展数字物流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空港数字物流产业园。支持头部企业在黄石港区布局建设智能仓储、智能配送项目,打造未来物流网络,在协调干线运输能力、航空包机补贴等方面给予支持。对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原材料、零配件和产成品运输实施绿色通道,给予降低物流成本的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科经局、区财政局、区招商中心

8.重点建设黄石市数字经济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黄石市数字经济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及应用配套项目为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产业及平台经济型企业打通业务落地“最后一百米”。加快筹建黄石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办好数字经济发展大会。大力培育平台经济总部经济枢纽经济重点招引直播电商、网络文娱、知识技能知识付费线上技能服务)、网约出行数字家政及生活服务即时配送等数字经济业态入驻平台(园区)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对高新技术企业信息服务以及线上线下创新创业平台税费优惠政策大力提升市场主体办理税费事项便利度。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发改、区财政局、区政数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招商中心、兴港公司)

9.强化政策支撑。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信息技术产品制造、软件开发、信息服务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等支持力度。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拓宽数字经济市场主体融资渠道,发挥政策性基金作用,重点支持数字经济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和高成长、初创型企业发展。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加大对数字技术研发、数字产业培育、数字化融合应用等资金倾斜力度。降低数字经济基础设施运营相关的场租、电费、管廊等经营成本。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兴港公司)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黄石港区数字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召集人,区科经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召集人,发改教育局、局、财政局、卫健人社局、统计局、商务政数局、局、文旅局、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招商中心兴港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负责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群,日常工作由区科经统筹负责。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数字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街道(管理区)〕

(二)强化政策保障。各部门要坚决落实省委关于建设数字经济发展高地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出台细化政策措施支持各类数字经济市场主体发展。对重点数字经济项目要“一项一策”,充分挥发主管能动性,主动对接项目,强化政策服务保障。〔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区数字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街道(管理区)〕

(三)建立评价体系。构建全面系统反映本地数字经济运行和发展情况的指标体系、评估方法,加强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和变化态势运行监测分析,及时发布全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加强对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科学指导。〔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区数字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街道(管理区)〕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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