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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起诉!83名农民工106万余元工资追回来了!
发布时间:2024-07-30 来源:区人民检察院
自最高检部署“检护民生”专项工作以来,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加大对劳动、就业等领域民事案件审判和执行的监督力度及农民工讨薪支持力度。近日,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一起民事支持起诉案例入选为湖北省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典型案例。
困境:83名农民工多方维权讨薪无果
2020年,湖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了黄石某项目二标段施工总包工程。同年7月,该公司将部分劳务分包给无资质的湖北某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又将部分工地的泥工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个人刘某专、程某红。2021年至2022年,汪某、董某等83名农民工受刘某专、程某红雇请前往该项目工程工地做工。截至2023年9月,83名农民工共计被拖欠工资106万余元,拖欠时间长达一年。汪某、董某等多次讨薪多方维权未果,向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转机:检察机关制定分批支持起诉方案

黄石港人民区检察院研判认为,案涉农民工人数较多,创新制定分批次、分步骤的支持起诉方案。随后,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被欠薪金额较大、材料较齐全的两名农民工汪某、董某支持起诉申请分别先行受理。承办检察官经过调查核实,确认汪某被拖欠6.98万元,董某被拖欠3.57万余元。

汪某、董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当天,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向区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汪某、董某受刘某专和程某红雇用到工地务工,刘某专和程某红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湖北某劳务有限公司作为分包单位对此负直接责任,湖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方对此负有先行清偿责任。汪某、董某诉请上述4名被告支付劳动报酬于法有据,决定支持汪某、董某起诉。
化解:判决支持,当事人诉求“一揽子”解决
今年初,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分别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总包公司湖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垫付汪某、董某的工资。在法院作出判决后,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一步释法说理,发挥生效判决的示范作用,督促湖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垫付其责任范围内全部工资,截至目前,汪某、董某等83名农民工的工资共计106.5万余元已全部发放到位。
溯源:能动履职,依法处理违法分包行为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案件中发现的湖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某劳务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分包行为,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案涉工程项目发包情况进行调查并作出认定和处理。2024年4月,行政单位回复,已对湖北某劳务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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