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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最新提醒!事关全市近千家药店
发布时间:2024-11-19 来源:东楚晚报
近日,有市民反映
在部分零售药店购药时受到限制
对此
市医保局向全市近1千家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发出温馨提示
提醒参保群众购药政策
市医保局提醒



基本医保参保人须凭医师处方购买处方药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按照处方载明的用法用量销售药品。

全市各级医保部门从未作出“定点零售药店一次只能销售一盒药品”,“一次售药超过一盒医保要处罚”等规定。

严格执行长期处方管理相关规定,在保障用药安全、有效、适宜的前提下,医师可为患者开具长期处方,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最长不超过12周。
市民如发现定点零售药店
存在违反处方管理规定销售药品的行为
可向医保部门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714-65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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