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巡察组从2026年4月9日开始,分别对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委社会工作部、区红十字会、区残联开展常规巡察,时间为1个月左右。
区委巡察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有关要求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巡视巡察及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向区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信访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接访地点:巡察组信访接待室(湖滨大道146号);
群众举报电话:6537919,举报邮箱:hsgqxc@163.com;
微信小程序:荆楚码上巡(扫码或搜索小程序进入);
信访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17:30。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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