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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湖北最低工资标准公布
发布时间:2026-10-13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0月8日,人社部网站发布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26年10月1日)。



最低工资标准是法定劳动基准,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具有法定性、保底性和强制性的特点,是政府调控劳动力市场工资分配的重要政策工具,是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重要参考标准之一,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劳动者保障的国际惯例。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目前,湖北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400元;二类地区2130元;三类地区197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4元;二类地区21.5元;三类地区20元。其中,黄石城区、大冶市执行第二档标准,阳新县执行第三档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另行支付。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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