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各教育集团,中小学:
根据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的通知》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黄石市清理与教学无关事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及要求,为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经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4年黄石港区社会事务进中小学校园区级事项白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清单管理,除法律法规规定、党委政府、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开展之外,未列入省级、市级、区级“白名单”的事项不得开展。根据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确需开展的临时性工作任务,以及有上位依据申请开展的各类创建、检查、监测、监督、试点、竞赛等活动,须严格履行相关审核报备程序。对涉及师生参与的竞赛、征集、答题等活动,坚持学校、学生、教师自愿参与原则,不得强制。
二、各区直部门要严格按照“白名单”公布的事项内容、范围、方式开展活动,加强事项过程管理,严防重留痕轻实效形式主义。要尽量降低入校的频次,控制活动时间,缩小参与规模,减少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严禁相同或相似主题事项多头多次进同一所学校,同一进校园事项原则上每年不在同一所学校开展。
三、区直部门其他确需进校园事项,由牵头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教育资源,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整合转化,统筹纳入中小学校日常教学、主题活动、班团队会中。
四、自2025年起,各区直部门应于每年1月底前将符合社会事务进校园条件的事项按照程序报区教育局,经区教育局初审,按程序报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列入当年区级事项白名单。
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384220,电子邮箱:hsgjyjbgs@126.com。
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2024年8月1日
附件
2024年黄石港区社会事务进中小学校园区级事项白名单
事项名称 | 事项内容 | 牵头单位 | 开展时间 | 开展依据 |
安全教育进校园 | 防溺水教育 消防安全教育 | 区应急局 区消防救援大队 | 全年 | 《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湖北省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规程》;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鄂政办电〔2024〕6号。 |
科学文化进校园 | 青少年科普教育 | 区科经局 | 全年 | 中国科协 教育部《关于印发“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实施方案》(科协发宣字〔2023〕30号)。 |
法治教育进校园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 防欺凌、防性侵教育 | 区司法局 区检察院 | 全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关于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高检会〔2016〕8号);《湖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法治宣传教2023-2025年行动计划》。 |
健康教育进校园 | 近视防控义诊及专家讲座体教融合 | 区卫健局 区文旅局 | 全年 | 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湖北省学校卫生监测项目工作的通知(鄂卫通(2023)54号);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 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 》(体发〔202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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