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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序号17)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6 来源: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2020年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序号17)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反馈意见,我区高度重视,并组织开展排查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18年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2017年黄石市主要湖泊水质均未达到功能区划类别,Ⅴ类和劣Ⅴ类的湖泊占比80.6%。与2014年相比,2017年网湖水质由Ⅲ类下降到劣Ⅴ类。大冶湖近三年水质为Ⅳ类,2016年、2017年磁湖水质为Ⅳ类。黄石市相应提出了“全面遏制水质下降趋势,Ⅲ类水质湖泊必须维持在Ⅲ类标准,Ⅳ类及Ⅳ类以下水质应在稳定水质不下降的基础上有所改善”的整改目标。从黄石市纳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湖泊(第一批)》30个湖泊截至督察时水质情况来看,Ⅴ类和劣Ⅴ类的湖泊为21个,占比仍达70%,其中劣Ⅴ类的湖泊13个,杨赛湖、春湖、上马蹄湖等3个湖泊水质与2017年相比不升反降。“回头看”现场督察发现,阳新县兴国镇北湖、浮屠镇石臼湖仍存在投肥养殖迹象,水质状况堪忧。

二、整改措施

1.进一步落实湖泊保护主体责任,完善湖泊保护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召开湖泊保护联席会议,加强湖泊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并查处涉湖违法行为。

2.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提升河湖和水利工程管护水平。确定重要湖泊生态水位保障目标,保障湖泊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维护湖泊生态功能。

3.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对前期已拆除围网的水域开展“回头看”,坚决取缔湖泊珍珠、围栏围网、投肥(粪)养殖。开展水产养殖环境综合整治,落实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管理要求。加强“湖边塘”治理,指导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积极推进湖泊生态养殖和增殖放流,优化水生生物种群结构。

4.加强种植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减少湖泊周边农业面源污染。

5.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动完善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设施,指导粪肥资源化利用。全面排查环评不达标的养殖场,保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配套设施稳定运行,严禁禁养区规模化养殖场“死灰复燃”或新增规模化养殖场,严禁畜禽粪污直排入湖。

6.对入湖排污口进行集中清理排查,全面掌握湖泊入湖排污口基本信息,对排查出的现有排污口加强监管,加强污水排放监督执法,严查私设排污口、偷排、超标排放污水入湖行为。

7.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和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因地制宜选择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将具备条件的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减少生活污水直排入湖。

8.加强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农村宜居水环境建设。全面加强湖泊周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湖泊周边村域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和监控能力建设。深化农村无害化厕所建改、污水处理和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强化湖泊周边生活垃圾清理、收集和处理力度,完善农村垃圾分级负责以及垃圾收运体系,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生活垃圾直接入湖。

9.加强网湖等湖泊湿地生态修复工作。

10.建立联动机制,各市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新港园区管委会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每季度向牵头单位报送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和效果,建立高效、统一的联动机制。

三、整改完成情况

1.2017年5月,区委、区政府出台《黄石港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区、街道、社区3级河湖长管护职责等制度,黄石港区所有河湖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实现辖区内河湖管理全覆盖。

2.已完成黄石港区所有河湖的“一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3.建立了水质监测机制。委托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定期对河湖水质进行检测,及时掌握水质动态数据并跟踪管理。

4.完成河湖划界工作。现已完成河湖划界工作及设界桩,划界成果在黄石港区政府网对社会进行公示,并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融入国土一张图。

5.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力度,开展“四乱”问题集中整治,坚持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

6.推进城市二、三级管网建设。2017年至今分年度制开展二、三级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累计完成二、三级管网建设80公里。累计投资1.6亿元,完成文化宫、胜阳港、亚光、桂花湾、磁湖路周边、老虎头社区、王家里社区、市建村、双环小区、天虹小区、大垅小区、港口小区、都市村庄、都市花苑等污水管网建设。

7.基本完成湖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2015年起开展湖泊全面治理,取缔关停了青港湖周边12家牲猪养殖场,搬迁牲猪3.2万头,拆除猪栏4600平方米;搬迁鸽子10000对,鹌鹑2000只;关停2家豆腐作坊,黄石港辖区内湖泊属城市内湖,湖泊周边无农田。完成退渔还湖工作,适度放养花鲢、白鲢等净水鱼苗,并实行人放天养。加大了湖泊管控力度,严禁投肥投饵养殖。2021年至2022年实施了青山湖1号湖及附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总投入692万元,该工程通过调整和优化青山湖水体生态系统结构,结合城市景观湖泊的生态功能需求,实施包括水位调控、底质原位改善、水体透明度改善、大型水生植物群落恢复、健康食物网构建,清水态生态系统优化与稳定等措施,构建青山湖健康“清水态”生态系统。经过一年的治理,目前修复区水质已稳定在Ⅳ类水质,修复区水体清澈,水草丰茂,鱼游浅底,整个健康生态系统趋于稳定,水体景观性逐步提高。2023年黄石港区实施花马港黄石段治理工程,争取中央资金237万元,治理河长2.1公里,该项目通过河道疏挖清障,堤防加固,岸坡防护等,保护周边人口0.55万人,该项目已于2023年12月完成施工。

8.黄石港区已全面建立排污口“一口一策”排口信息档案,根据溯源情况确定黄石港区127排口清单,通过长江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完成了122个排口的整治,剩余5个未完成整治,整治完成率96.1%,现将未整治完成的排口纳入EOD项目整治,对已完成的排口开展“回头看”,确保排口整治不反弹。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致电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至2024129日。

联系人:姜山        联系电话:0714-6220400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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