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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序号28)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6 来源: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2020年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序号28)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反馈意见,我区高度重视,并组织开展排查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如下:

一、反馈问题

切实加强重要湖泊的污染综合防治。

二、整改措施

1.进一步落实湖泊保护主体责任,完善湖泊保护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召开湖泊保护联席会议,加强湖泊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并查处涉湖违法行为。

2.制定大冶湖、保安湖、磁湖、网湖等湖泊的保护规划、综合治理及水生态修复方案,积极推进实施大冶湖、保安湖、磁湖、网湖等综合治理工程,改善湖泊水生态环境。

3.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提升河湖和水利工程管护水平。确定重要湖泊生态水位保障目标,保障湖泊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维护湖泊生态功能。

4.编制与调整湖泊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湖泊水功能区划,加强湖泊水污染源监管,建立湖泊水环境质量监测和入湖污染物、入湖河道水质监测制度,加强对入湖排污口监管,严格涉湖排污口的设置和审批监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严厉查处排污口偷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5.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动完善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设施,指导粪肥资源化利用。全面排查环评不达标的养殖场,保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配套设施稳定运行,严禁禁养区规模化养殖场“死灰复燃”或新增规模化养殖场,严禁畜禽粪污直排入湖。

6.加快推进城镇二三级管网建设和管网缺陷查改,提高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黑臭,实现“长制久清”。

7.加强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加强湖泊周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化农村无害化厕所建设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湖泊周边生活垃圾清理、收集及转运处理,严防生活垃圾直接入湖,提高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水平。

三、整改完成情况

1.2017年5月,区委、区政府出台《黄石港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区、街道、社区3级河湖长管护职责等制度,黄石港区所有河湖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实现辖区内河湖管理全覆盖。

2.已完成黄石港区所有河湖的“一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3.建立了水质监测机制。委托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定期对河湖水质进行检测,及时掌握水质动态数据并跟踪管理。

4.完成河湖划界工作。现已完成河湖划界工作及设界桩,划界成果在黄石港区政府网对社会进行公示,并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融入国土一张图。

5.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力度,开展“四乱”问题集中整治,坚持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

6.推进城市二、三级管网建设。2017年至今分年度制开展二、三级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累计完成二、三级管网建设80公里。累计投资1.6亿元,完成文化宫、胜阳港、亚光、桂花湾、磁湖路周边、老虎头社区、王家里社区、市建村、双环小区、天虹小区、大垅小区、港口小区、都市村庄、都市花苑等污水管网建设。

7.基本完成湖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2015年起开展湖泊全面治理,取缔关停了青港湖周边12家牲猪养殖场,搬迁牲猪3.2万头,拆除猪栏4600平方米;搬迁鸽子10000对,鹌鹑2000只;关停2家豆腐作坊,黄石港辖区内湖泊属城市内湖,湖泊周边无农田。完成退渔还湖工作,适度放养花鲢、白鲢等净水鱼苗,并实行人放天养。加大了湖泊管控力度,严禁投肥投饵养殖。2021年至2022年实施了青山湖1号湖及附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总投入692万元,该工程通过调整和优化青山湖水体生态系统结构,结合城市景观湖泊的生态功能需求,实施包括水位调控、底质原位改善、水体透明度改善、大型水生植物群落恢复、健康食物网构建,清水态生态系统优化与稳定等措施,构建青山湖健康“清水态”生态系统。经过一年的治理,目前修复区水质已稳定在Ⅳ类水质,修复区水体清澈,水草丰茂,鱼游浅底,整个健康生态系统趋于稳定,水体景观性逐步提高。2023年黄石港区实施花马港黄石段治理工程,争取中央资金237万元,治理河长2.1公里,该项目通过河道疏挖清障,堤防加固,岸坡防护等,保护周边人口0.55万人,该项目已于2023年12月完成施工。

8.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黄石港区分局每月定期在青山湖、青港湖、磁湖进行采样检测,检测共19个点位,分别对排污口、湖泊中心河道断层不同代表性的点位检测,确保完整体现黄石港区地表水水质情况和水质污染因素情况。

9.组织人员对辖区湖边的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送往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建立湖泊垃圾清理管理责任制,采取“一清一保一机制”,由专人巡湖保洁,定期对岸坡杂草、杂树进行清理,垃圾及时清运,保证湖面和岸坡的卫生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致电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至2024129日。

联系人:姜山        联系电话:0714-6220400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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