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第二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序号25)整改工作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黄办文〔2024〕25号)有关工作要求,我区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25)中涉及我区的相关整改工作,目前该整改工作经各相关部门反馈已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清单
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不到位。督查组抽查了18个建筑工地,其中15个未完全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
二、整改目标
全区在建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
三、整改措施
1.启动百日扬尘治理提升行动,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的“六个百分百”防尘降尘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坚持网格化管理及重点部位盯防结合,开展“四不两直”检查和部门综合执法,督促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标准围挡、路面硬化、冲洗设施、喷淋设备、裸土覆盖、垃圾渣土转运等防治措施,建立并持续更新隐患排查清单。
3.抓好巡查督导,充分利用“智慧工地”平台,实施“技防+人防”,对在建工地扬尘实行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确保实时监控、实时报警,对各类工地进行全覆盖检查和巡回式督导处理。坚持问题导向,落实问题清单督办机制,按照自查自纠、全面督办、整改清零的工作步骤,确保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措施保持常态化落实。
4.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通知》《黄石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考核办法》(黄建〔2019〕76号)督促工地落实扬尘“六个百分百”防治措施,坚决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四、整改情况
1.严格按照黄石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扬尘办)印发的《2024年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按照自查自纠、全面督办、整改清零、巩固提升的工作步骤,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工地进行全面检查。共计下达整改通知书18份、发现扬尘问题56处。
2.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按季度定期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和综合执法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工地督促工地项目立行立改、限期整改、逐一销号,建立并持续更新扬尘工作台账,确保问题动态清零。
3.全面推进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协助市级部门搭建了扬尘防治监管平台,通过视频监控、扬尘检测仪可实时在线查看各工地现场情况,实现了远程信息化监管,实时跟踪动态管理,做到及时发现、迅速处置,“互联网+监管”手段监测扬尘防治情况已成为扬尘防治工作常态。
4.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通知》开展工作,不断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对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较多、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问题反复的项目,上报市级部门纳入诚信平台进行扣分,与企业市场信用评价相挂钩,不断督促参建各方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
2024年12月12日,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牵头组织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黄石新港园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成立验收组对我区落实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25)整改工作进行了验收,认定我区已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要求,验收合格。
(联系人:黄曙光 联系电话:0714-3293721)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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