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曹祥湖同志辞去黄石港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1-09-27
根据曹祥湖同志辞去黄石港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黄石港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决定:接受曹祥湖同志辞去黄石港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黄石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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