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谢峰同志辞去黄石港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10-29

20241025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谢峰同志申请辞去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接受谢峰同志辞去黄石港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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