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25-09-25 来源:区政数局

黄石港区市场监督管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时长

公开范围

公开渠道

公开方式

公开责任主体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政策

规范性文件

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一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或批准后,由制定机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及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公开向社会发布。

自该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长期

全社会

门户网站、档案室

主动公开

相关单位

政策

政策解读

1.解读材料名称和形式(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新闻发布会等);2.被解读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各地区各部门要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作用,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政府网站发布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策文件时,应发布由文件制发部门、牵头或起草部门提供的解读材料。通过发布各种形式的解读、评论、专访,详细介绍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

自该信息形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长期

全社会

门户网站

主动公开

文件起草处室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自该信息形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长期,最新有效

全社会

门户网站

主动公开

相关单位

机构简介

单位职责

依据“三定”规定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的本部门最新法定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二项: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自该信息形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长期

全社会

门户网站

主动公开

相关单位

机构简介

领导信息

领导姓名、职务、分工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本机构的负责人信息,可包括姓名、照片、简历、主管或分管工作等,以及重要讲话文稿。

自该信息形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长期

全社会

门户网站

主动公开

相关单位

机构简介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名称、主要职责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发布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在同一网站发布多个机构职能信息时,要集中规范发布,统一展现形式。

自该信息形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长期

全社会

门户网站

主动公开

相关单位

机构简介

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办公(咨询)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二项: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自该信息形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长期

全社会

门户网站

主动公开

相关单位

规划信息


市场监管中、长期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三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自该信息形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长期

全社会

门户网站

主动公开

规划编制各相关单位

财政资金

财政预决算

财政预算、财政决算情况(含增减情况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自该信息形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长期

全社会

1.门户网站

主动公开

相关单位

公益事业建设

食品安全监督抽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自该信息形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长期

全社会

门户网站

主动公开

相关单位

公益事业建设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长期

全社会

门户网站

主动公开

相关单位

决策预公开

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决策时间、是否听证、责任部门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第三条:决策机关可以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长期,最新有效

全社会

门户网站

主动公开

相关单位

建议提案办理


年度建议提案主办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14〕46号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5年(办理答复全文、办理总体情况)或1年(办理工作动态)

全社会

门户网站

主动公开

相关单位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每年1月31日前

长期

全社会

门户网站

主动公开

相关单位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公示公告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地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每年1月31日前

长期

全社会

门户网站

主动公开

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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