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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解丨关于《黄石港区创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推进“审管联动”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7-24 来源:黄石港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相关文档:关于印发《黄石港区创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 推进“审管联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年7月24日,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黄石港区创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推进“审管联动”改革实施方案》港政办〔2023〕5号,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黄石港区创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推进“审管联动”改革实施方案》,现对其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文件精神,湖北省《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鄂营商办发〔2023〕4号)要求,推进黄石港区“审管联动”改革工作,优化审批服务,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闭环管理、一体服务的审批监管工作衔接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结合黄石港区实际,特制定该实施方案。

二、制定过程

《方案》由区政数局牵头制定,先后开展三轮涉及部门审批事项、监管、执法调研工作,调研内容聚焦本部门审批、监管和执法业务开展的现状、难点和堵点,以及信息化支撑基础等情况。充分征求各街道办事处(江北管理区)、区直相关部门意见,在对相关工作意见研究吸收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工作目标”。围绕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政府监管闭环改革,结合告知承诺、证照分离、信用监管等重点改革,谋划推进更多的审管联动全链条应用场景落地,探索打造审管联动市域特色样板。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具体从“推进审批、监管事项全链条梳理”、“推行审管联动闭环模式”“建立健全审管联动机制”“建设审管联动系统”等四个方面11条工作措施,加强审管联动工作组织推进。

第三部分“实施步骤”围绕“全面动员部署”、“建立事项清单”“搭建审管平台”“推动系统运行”“实现审管联动工作常态化”等各关键工作节点均明确了任务及时限要求。

第四部分“保障机制”从“加强组织实施”、“加强沟通协调”、“完善考核督查”3个方面强化审管联动工作组织保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四、实施范围

通过对全区28个部门的361个行政许可事项、553个监管事项逐项进行可行性分析,选取社会团体、民办非、网吧、娱乐场所、高危体育、小旅馆等19个场景,梳理第一批“审管联动”事项清单74条。清单涵盖民政、文旅、市监、城执、卫健、消防、环保、生态8个部门。

1.制定意义:《实施方案》围绕建设市场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推动政府监管闭环改革,完善审管联动系统建设,厘清审批、监管部门权责,推动审管信息共享、工作联动,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衔接,结合告知承诺、证照分离、信用监管等重点改革,谋划推进更多的审管联动全链条应用场景落地,建立健全权责清晰、高效协同、全程留痕、闭环管理的审管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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